翻譯必須忠實呈現臺灣離婚證明上的姓名與日期,不能爲了和護照看起來一致就改掉原文。正確做法是提供護照、曾用名或改名證據,讓譯者覈對拼音,並在提交時建立不同姓名寫法之間的關係。民國年則應準確換算爲西元,但保留來源日期含義。
常見不一致來源
- 舊文件使用威妥瑪拼音,新護照使用不同拼音;
- 結婚或離婚後恢復原姓、改名或更換英文名;
- 中文離婚證明沒有英文姓名;
- 文件寫民國年,澳洲表格寫西元年;
- 戶籍登記日、協議簽署日與法院判決日不是同一天。
申請英文離婚證明時
臺灣政府服務說明,申請英文離婚證明應另附當事人的中華民國護照或載有英文姓名的證明文件。因此若還在申請階段,先用當前有效護照覈對英文姓名。已經核發的文件如疑似登記錯誤,應向戶政機關詢問更正,不能由譯者自行修正。
民國年怎麼處理?
例如民國 110 年對應西元 2021 年;但翻譯不能只看到「110」就脫離上下文猜測。譯者應按完整日期、文件格式及紀年體系準確轉換。提交前還要分清離婚登記日、判決確定日與證明核發日,因爲接收機構可能問的是不同日期。
送翻時一起提供
- 離婚證明全部頁面;
- 當事人護照資料頁;
- 如有曾用名,正式改名或戶籍證明;
- 接收機構要求的姓名格式;
- 若同時提交法院文件,確保各文件日期邏輯一致。
澳洲ABC翻译(ABC Translation Australia)會依來源文件與護照資料處理譯文,但不修改戶政紀錄,也不保證接收機構僅憑譯文接受姓名差異。服務入口:臺灣離婚證明 NAATI 翻譯。海外申請英文證明見人在澳洲申請臺灣離婚證明;身分證拼音服務見臺灣身分證翻譯。
如差異來自戶政登記錯誤,應先詢問戶政機關是否需要更正或重新核發。
常見問題
民國年只要加 1911 就可以嗎?
一般年份換算如此,但仍要確認數字確屬民國紀年並保留月日及日期角色。
譯者可以在譯文補上曾用名嗎?
只能依文件與正式證據處理,不能憑口頭說明改造來源內容。
護照拼音不同一定要先改戶籍嗎?
是否需更正由簽發機關與接收機構決定;先查明差異原因及所需證據。
作者:澳洲ABC翻译(ABC Translation Australia)
更新日期:2026 年 7 月 30 日
官方來源
最後研究日期:2026 年 7 月 30 日。姓名及身分一致性證據以接收機構要求爲準。